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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离婚律师王自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来源:王自刚律师
发布时间: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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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更有利于争得抚养权?
  离婚时,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周岁但不到十周岁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工作性质
  工作环境
  收入状况
  居住条件
  文化程度
  性格修养
  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比如: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子女超过10周岁的,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子女的意见。因此,争取孩子对抚养方的认可,也是尤为重要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随女方生活而可随父亲生活的例外情形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争夺抚养权时能考虑孩子的意见吗?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北京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也可要求教育费和医疗费另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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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自刚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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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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