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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专利申请代理律师王自刚:专利的申请策略
来源:王自刚律师
发布时间: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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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专利为产品垄断市场。申请人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专利权,以保护本方产品,以专利权垄断一方市场,禁止他人仿造或使用。在取得专利权后,至少在提出专利申请后,再将新产品上市或出口。当他人即将侵权或已经侵权时,则要求其停止侵权或赔偿经济损失。产品上市前或生产前先申请专利,是为了防止丧失新颖性而失去专利的授权资格;避免专利授权后他人以此为由将该专利无效掉。
2、申请专利为了进行技术转让。在将其新产品、新技术转让前,应先申请专利,最好待取得专利权后,再进行专利的转让或许可洽谈。这样,可以牢牢掌握技术转让的主动权,既可以防止技术的失密流失,甚至被他人得知并抢先申请专利,又便于向受让方透露必要技术内容,便于洽谈成交,从而给技术转让提供一个安全的有利环境。也可与第一种相结合,既自自己制造、使用,又进行转让或许可。

3、有计划的为索取侵权赔偿。申请专利的目的既不是为了自己制造、使用,也不是为了转让、许可,而是任他人侵权,然后将各侵权者送上法庭,索取侵权赔偿;或让其补交专利许可使用费,直接取得经济效益。

4、申请专利为了技术储备。取得专利权并予以维持,储备待用,这可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手头已有畅销产品,不急于转产,为保持连续畅销势头,实施“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制一代、构想一代”的经营方针。二是由于受市场形势或实施条件的限制,目前不能马上实施,但以后有可能实施,先入库储存,待条件具备时再予实施。三是专利申请人不想自己实施,为日后购买他人专利权将其作为交换条件进行互准实施或作价补偿,或一旦侵犯了他人专利权时,进行交叉许可,换取用其他方法难以换到的条件。



5、追求专利强制许可。欲使用他人的专利而得不到允许时,可对其进行深入开发,申请其改进专利,创造强制许可的条件。当改进专利授权后,可对上述基本专利要求强制许可或进行交叉许可。



6、为防止市场及技术风险申请专利。通常在技术上存在许多可能路线,当目前的情况尚不明朗时,可先申请后论证,不轻易放弃专利的申请权及申请的良机,防止后来者捷足先登申请相同专利,或日后专利市场转好,自己已丧失申请的良机。对已授权但未实施的专利,也不要轻易放弃,防止日后实施有了转机,因专利放弃无法恢复而后悔莫及。



7、为了防卫而申请。明知自己欲申请专利的产品或方法已失去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条件,申请后可能被驳回或无效掉,但为了防止他人在先申请,反过来起诉本方侵权,抑制干扰本方,故主动先予申请。这样既可避免本方作被告之苦;还可以能使对方处于被告的不利地位,以抑制或耗费对方精力,无论胜负都大伤元气。但应注意不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造成专利权的滥用。

8、追求专利广告效应。尽管专利的保护范围极小,价值不大,不足以或根本不能限制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或者专利申请批准的可能性不大,也申请专利,以利用专利文献、电视、广播等各种信息媒体广为宣传,扩大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的占有率。

9、为了提高申请人或发明人的知名度申请专利。或为了得到拥有专利的名声,专利不一定实施,或根本就实施不了,或专利申请根本批不准。

10、化大专利为小专利,化整为零,多项申请。这一是为了扩大专利的保护领域和保护范围;二是为了将大专利进行分身术,提高技术的总体价值,以便于日后专利转让、许可或在贸易等活动中讨价还价,加大筹码,谋取更大利益。

11、延长专利寿命申请法。对市场寿命期较长的产品或技术,申请时有意延长实际的专利保护期或市场的垄断期。一是在申请专利后的一定时间,相继申请该专利的改进专利或相关专利。例如某一种产品市场寿命长,但其创造性较低,申请发明专利难以批准,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改进后再申请新的实用新型专利,使专利保护期交叉,实际上就延长了技术的专利保护期。二、同时申请几种不同类型专利,实行优势互补,以延长专利的实际保护期。例如某产品的市场寿命期较长,申请实用新型的同时又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保护期虽短但授权快,可先行保护,弥补发明专利授权慢、早期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缺陷;但发明专利保护期长,待发明专利授权后,再声明放弃实用专利,保留发明专利。三是将大专利化成小专利,并分为几个不同时间段分别申请。例如某产品的制造工艺不易泄露;可先申请其设备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待专利保护期未满之前的适当时机,再申请工艺专利,这样就延长了产品整体技术的实际保护期。四是实行“申请--主动撤回--再申请”策略。例如某一项重大发明创造,商业化需要较长时间,可将该技术申请专利,不要求提前公开;在依法公开前一定时间内,从可靠情报得知,他人尚未涉足该领域,本方技术遥遥领先,这时可撤回在先专利申请,就相同内容重新提交新的专利申请。重新确定申请日;在第二次申请未公开前,还可以再撤回,再重新提交第三次申请,如此等等。虽申请日后移,但仍能保持技术的领先和申请在先地位,从而可延长实际的专利保护期,并为其早期商业化开发提供了时间。但用此法时应慎之又慎,一是不应要求专利申请的提前公开,二是相关技术请报必须确保准确可靠无误。否则,一旦造成后来者居上,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12、全面撒网式申请法。就同一技术领域提出多个专利申请,或上游基本专利,或下游改进专利,或外围相关专利,对虽不涉及自己的目前产品但有可能被同行仿制的也一并提出,形成一丛专利,层层保护,环环相扣,优势互补,形成一个严密的专利保护网,从而在一定时间内取得对该技术领域及市场的绝对控制权,并赢得谋划下步发展和进一步开发的有利时机。

13、设置障碍式申请。专门针对他人正在生产或将来有可能生产的产品或使用的技术进行改进开发,并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或者对有可能的技术路线上申请不成熟的专利,在他人前进的道路上设置拦路虎,限制其发展,或者给别人专利造成审批的障碍,或迫使其购买本方专利,或实行交叉许可。

14、申请专利和保守技术秘密兼顾。在满足专利充分公开的前提下将其技术秘密予以保留。如为配方,最佳配方藏而不露,即使他人可以试验,尚需费大量时间;或在产品中将技术秘密做适当处理,如添加防解密成分、设置防解密装置等;有的技术秘密或核心技术,可以用商业秘密的方法进行长期保护。例如美国的“可口可乐”饮料配方无人破译,其实际市场保护期远长于专利保护期。

15、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迷人的外观设计能使产品身价百倍、利润翻番;好的外观设计能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往往一倍的外观设计投资,可获得上百倍上千倍的利润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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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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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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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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